

前段时间,我司一个关键原材料进厂检验:微生物限度不合格。检验人员上报后,质量部召开了不合格品分析会,要求这批物料暂时封存于不合格品区,由采购与供应商沟通,了解可能的不合格原因,并沟通:是退换货?还是原地报废,供应商重新发货?
初次沟通后,采购反馈:供应商正在查找原因,让咱们退货,他们重新再发一批。
然而,两个小时不到,采购反馈:供应商要终止合作。
这下,整个公司热闹了,供应商可以换,但关键物料的供应商发生变更还是比较复杂的。各部门都急切的问:怎么回事啊,供应商配合度一直都挺好,怎么突然就要终止合作了?
采购说:退货是供应商销售人员做的决策,销售与上级领导汇报后,上级领导很生气,就要终止合作。
各部门:然后呢?作为采购人员,同意供应商要求了?
采购:我跟供应商说,我们内部商量一下,再跟您沟通。
公司领导:现阶段终止合作,肯定是不可能,这点要跟供应商好好协商,争取把这件事妥善解决,另外鉴于供应商的态度,要立即着手开发新的供应商。
采购:供应商态度很强硬,坚持不合作了。
其实,我司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论是体系层面还是行政层面,不敢说各部门毫无交叉,但相互之间的独立性也很高,哪怕质量部有一票否决权,也不会干涉采购与供方的商务谈判。这件事,采购与供应商的沟通细节,我们并不知晓,从始至终采购就反馈了五句话。再深入了解,采购就表现的很为难:自己已经尽力了,供应商也有难处。
三天后,高层领导坐不住了,要求质量负责人与采购负责人亲自去一趟供方现场,当面沟通。采购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的时候,供应商无意间透露出一个"大雷":作为供方,他们早就有终止合作的想法,之前因为技术上的一些事,采购员要求供方在对接我司技术人员时,必须按照采购员的说辞答复,否则就剔除合格供方。面对这种采购员,供方虽有些于心不忍,但鉴于我司高昂的单价,也一直在配合采购员。
那这次,为何不配合了呢?是因为采购员在供方销售答应退货后,要求供方与我司技术人员对接:删除微生物限度指标。供方出于对药品特殊属性的尊重,婉拒了,也觉得极其不被尊重,才想终止合作。
了解了前因后果,采购负责人非常诚恳的道了歉,也表示了继续合作的意向,约了面谈的时间。当然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好的。
至于我司内部,即发现了毒瘤,也做了辞退处理。因为这件事,高层领导有了深刻的反思:商务谈判能力与采购人员的品行,两者缺一不可。
虽然任何采购活动,都有一些不可说的规则,但医药行业本就是个良心活,尤其关键物料,更马虎不得。作为采购,更应该秉持客观公正之态度。
采购员被辞退的第二天,我司就更新了采购员品德方面的任职要求:
【临财不苟得】必须维持"平常心""不动心",以牺牲公司权益,图利他人或自己,"重利忘义"之徒,实难胜任采购之职。
【敬业精神】不能抱有"舍我其谁"的态度,必然造成公司损失。
【虚心与耐心】对待供应商,居优势时:必须公平互惠,虚心求教,不可趾高气扬,傲慢无礼;居劣势时:亦能忍让求全,不愠不火,克尽事功。
作者简介:今夏,多年从事医药质量法规和生产现场监督指导工作,指导大量企业成功完成多款产品的注册申报和体系考核,具有扎实的质量法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。熟悉《GB/T 19001-2016/ISO 9001:2015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》等QMS系列标准。期间通过了执业药师考试、聘任了中级工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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